因过度使用呼吸机,导致患者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后死亡,河北邯郸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8月3日,在这起医疗事件中死亡的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已收到邯郸市卫健委的处罚文书。家属认为当事医生的行为还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已受理。
患者在医院死亡
被质疑过度使用呼吸机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2020年6月,张静华因发热入住邯郸市第一医院,后被诊断为重症肺炎和Ⅰ型呼吸衰竭。在治疗过程中,医院为其使用了有创呼吸机。张静华的儿子孙树森质疑医院过度使用呼吸机,导致其母亲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和真菌感染,最终因重症肺炎和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孙树森指出,在他母亲使用呼吸机的当天,血氧饱和度多次检测为96%至99%,并未出现呼吸衰竭,因此他不明白医院为何使用有创呼吸机。此外,张静华在使用呼吸机两三天后因难以忍受噪音而拽掉了呼吸机,随后的痰液检查未发现真菌感染。但医院在7月15日再次对她进行了经鼻气管插管并使用有创呼吸机。
张静华使用呼吸机治疗一个多月,肺部陆续感染曲霉菌、鲍曼不动杆菌等多重耐药病菌,诊断为Ⅱ型呼吸衰竭、感染中毒性休克等,因病情加剧转至重症医学科,5天后死亡。
司法鉴定医方存过错
两名医生被吊证
2023年9月,丛台区法院对张静华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邯郸市第一医院承担70%的责任,赔偿原告23万余元。原告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同年12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医院的责任比例调整为80%,并判决其赔偿原告26万余元。
2024年7月29日,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涉事的医生郭瑞霞和闫秀萍作出了行政处罚,吊销了两人的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两位医生的过错与患者张静华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孙树森,张静华的儿子,认为涉事医生的行为不仅构成医疗过失,还涉嫌医疗事故罪。因此,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8月3日,孙树森报告的医疗事故罪案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受理。
是否处罚过重?
网友看法不一
事发后,有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如此顶格处罚是否过重?甚至有人对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但也有不少专业人士认为,此次事件中,邯郸医院确实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业内人士猜测,此次被顶格处罚的关键原因在与,医院在患者没有机械通气指征的情况下使用了器械通气。
在实践中,医疗事故罪很难被认定,原因有以下三点:
其一,医疗事故罪系过失犯罪,法条中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即重大过失,其在实践中很难认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其二,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由于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方过失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均较难确定,而在刑法的过失犯罪中,查不清因果关系时,被告人应无罪。
其三,因为医疗行为的特殊性,若轻易就将医生的过失认定为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不免伤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心,影响整个医学行业。因此大多数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得不慎之再慎。